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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8/27

08:44

编辑:本站

“闹心房”变“舒心房”——随县法院综合庭化解一起商品房买卖纠纷

“程法官,太感谢您了,真是帮我们解决了一个大麻烦,我再也不为这房子闹心了!”2025年8月,秦女士来到随县人民法院送上一面锦旗。看着秦女士发自内心的笑容,2个多月以来多方奔走沟通的程法官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2019年5月,秦女士与某置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一间预测建筑面积85.06平方米的双层商铺。2021年收房时,秦女士发现该商铺一层至二层原本应搭建楼梯的位置设置了公共电缆和消防管道,若想搭建楼梯只能另换位置。同时她还发现房屋实测面积为78.4平方米,比合同约定的预测面积少6.66平方米。

秦女士要求置业公司整改,经沟通无果后遂将置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返还购房款520955元及利息。诉讼中,该置业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和返还购房款,仅愿意退还房屋面积差的折价款。

通过对商铺现场的走访,承办法官了解到交付的商铺内部结构影响安装楼梯,确实存在瑕疵,但尚未达到根本违约等法定解除情形,秦女士诉请可能得不到支持,若简单一判了之,秦女士与置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无法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前提下,组织双方调解,经达2个多月的耐心沟通、充分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此商铺隔壁未出售的其他商铺中为秦女士调解一间面积相当的商铺,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进行房屋置换。

经测算,置换后置业公司无需退还房屋面积差的折价款,秦女士也换来了满意的“舒心房”。同时,在秦女士为新商铺备案登记时,承办法官协助她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2025年8月初,秦女士与该置业公司签订了一份新的房屋买卖合同且成功办理房屋备案登记,同时向法院书面申请撤回起诉。至此,该案顺利办结。